电动工具CE认证
欧盟的机械指令(2006/42/EC指令)给出了有关机械产品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,以此协调欧盟成员国相关的法律法规。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(CENELEC)根据欧洲委员会的授权,负责制定的电动工具的安全协调标准,包括五个系列。
机械指令下有关电动工具产品安全方面的协调标准如下表所示:
协调标准编号 |
标准名称 |
EN 60335-1 |
家庭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|
EN 60335-2-77 |
家庭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-77部分:步行控制的电动割草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335-2-91 |
家庭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-91部分: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剪机和草坪边缘修边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335-2-92 |
家庭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2-92部分:步行控制的电动草坪松土机和松砂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1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 |
EN 60745-2-1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电钻和冲击电钻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2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3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砂轮机、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4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5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圆锯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6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锤类工具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8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电剪刀和电冲剪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9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攻丝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1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往复锯(曲线锯、刀锯)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4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电刨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5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修枝剪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7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木铣和修边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8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打包工具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19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连接件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20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带锯的特殊要求 |
EN 60745-2-21 |
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排水式清洁器的特殊要求 |
EN 61029-1 |
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 |
EN 61029-2-1 |
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:圆锯的特殊要求 |
EN 61029-2-4 |
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:台式砂轮机的特殊要求 |
EN 61029-2-8 |
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:单轴立式木铣的特殊要求 |
EN 61029-2-9 |
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:斜切割机的特殊要求 |
2004/108/EC指令下包含适用于电动工具EMC要求的协调标准,为满足EMC指令中所有电磁兼容的保护要求,电动工具出口制造商必须采用与其产品相关的所有EMC产品标准或产品族标准,进行全面的合格评定。
电动工具适用的电磁兼容协调标准如下表:
EMC要求 |
协调标准编号及其修订件 |
发射(无线电干扰) |
EN 55014-1 |
抗扰度 |
EN 55014-2 |
发射(谐波) |
EN 61000-3-2 |
发射(电压波动) |
EN 61000-3-3 |